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同意,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以构建粤港澳紧密合作新载体。作为中国第三个国家级新区,横琴将成为内地开放度最高、体制活力最强、创新空间最广的区域。
面积106.46平方公里的横琴新区,位于珠海市南部,珠江口西侧,毗邻港澳。2009年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明确把横琴建设成为带动珠三角、服务港澳、率先发展的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2009年8月14日,国务院批准通过《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根据国务院批复,珠海市横琴新区将创新通关制度,主要措施是将横琴与澳门之间的口岸设定为“一线”管理,横琴与内地之间设定为“二线”管理,按照“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实施分线管理,允许横琴居住人员;允许横琴建设商业性生活消费设施和开展商业零售等业务,发展旅游休闲、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中医保健、科教研发和高技术等产业。
国务院已批准对珠海市横琴新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实行备案管理,给予免税或保税,生活消费类、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等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保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货物从横琴进入内地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按实际报验状态征税,在“一线”已完税的生活消费类等货物除外。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退税,生活消费类、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采购的国内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退税的货物除外。横琴企业将免税、保税的货物(包括用免税、保税的料件生产的货物)销售给个人的,应按规定补齐相应的进口税款。
相关专家分析,突破在“分线通关”与“类自由港”。
广东省社科院区域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丁力认为,按照最新的通关政策,横琴新区就相当于一个类似于香港的“自由贸易区”,也就是将横琴做成了一个扩大版的澳门。整个横琴视为一个免税或保税区,在税收上享受与澳门同等的优惠政策,这为吸引国际优质资本进入横琴创造了条件。
有关人士说,批复的政策中对于港澳与内地的通关、港澳居民的个人所得税、粤澳产业园、人民币港币澳币兑换等方面均作了明确,使横琴的港澳元素不断增加,为三地的合作示范提供了空间和保障。另外,广东省将于近期出台支持横琴开发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