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口岸过渡期设施配套商业楼商铺招租公告
发表时间:20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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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口岸过渡期通关设施配套商业楼铺位位于横琴新区景顺路(横琴口岸过渡期设施旅检大厅东侧),其中一层4个铺位分别对外公开招租,二层整层公开对外招租(洗手间不计入招租面积,走廊计入招租面积),铺位承租权采用公开竞拍方式,最终以铺位租金出价最高者获得铺位承租权。

一、承租条件

承租铺面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承租人必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承租人为个人承租,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承租人为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

2、出租铺位为横琴口岸过渡期设施配套商业铺位,承租人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经营需明火的餐饮,并须将经营类型报送珠海大横琴口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及备案。

3、经营使用期间如需转租或转包他人,须以书面形式告知珠海大横琴口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转租不改变承租人与珠海大横琴口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关系,但双方租赁合同另有约定不能转租的除外。

4、承租人获得承租权后,应于收到承租通知之日起7日内与珠海大横琴口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铺位租用协议,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放弃承租权的,珠海大横琴口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没收承租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并重新选择承租人。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36个月 ,首一个月为免租期,自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具体租赁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招租方式

1.承租人资格预审。

由承租人根据“第一条承租条件”的要求报送相关审核材料,经珠海大横琴口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审查符合承租人条件的,可以参与铺位租赁权竞拍。

2.铺位租赁权竞拍。

横琴口岸过渡期通关设施配套商业楼铺位租赁权采用公开竞拍的形式确定,铺位租赁权以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最高者中标。

一层1-01号铺位建筑面积(21.84㎡ )、1-02号铺位建筑面积(20.16㎡)、1-03号铺位建筑面积(45.95㎡)、1-04号铺位建筑面积(36.75㎡ ),每间铺位租金最低起拍价以铺位承租权拍卖公告公布的价格为准。

二层整层公开对外招租建筑面积(339.4㎡),洗手间不计入招租面积,走廊计入招租面积,铺位租金最低起拍价以铺位承租权拍卖公告公布的价格为准。铺位竞拍租金仅为铺位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拍卖佣金等其他费用不含在内,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租金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承租人须向珠海大横琴口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交纳1个月铺位租金,同时,每间铺面须交纳一个月租金为履约保证金。从第3起承租人按交纳租金,交纳日期为每个月10日前(详细要求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中为准)。

铺位以毛坯交付,由承租人自行负责铺位装修,如需外墙装饰须向珠海大横琴口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装修方案,经允许后方可实施。合同期满,如无违约行为,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竞价报名办法

承租人竞价报名办法:承租人于铺位竞拍日前三天将承租人的相关资格预审资料提交到珠海大横琴口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号楼一层1101室陈先生处报名(报名时交验原件后当场退回)。报名时须填写意向登记表、领取铺位平面布局图,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一层每间铺位须交纳人民币10,000元,二层整层铺位须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如承租人中标则该费用将计入铺位租金,未中标的承租人将会在竞拍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到报名处办理退还手续)。

承租人须于竞价日(具体竞价日以珠海大横琴口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确定的时间为准)当天,根据通知到达竞价地点参与铺位竞投,未在当天到达的意向承租人将视为放弃竞拍。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6-6313933

六、相关附件

附件一:横琴口岸过渡期设施配套商业楼布局图

附件二:横琴口岸过渡期设施配套商业楼一层铺位平面图

附件三:横琴口岸过渡期设施配套商业楼二层铺位平面图

附件四:横琴口岸过渡期设施配套商业楼铺位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