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海上旅游文化中心项目
②建设单位: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
③建设地址:位于珠海横琴新区南部填海区建设用海规划范围内(22°03′53″N、113°30′35″E),北与横琴南岸线为界,西与磨刀门保留区毗邻。
④建设内容:本项目规模与未来游客接待量相关,随着项目承载游客量的不断发展,预计本项目2025年规模需占地43.56 万m2。项目主要由海博体验园、葡澳小镇、国际会议中心、欢乐海岸、游艇体验中心 5 大板块组成,其中重点板块为海博体验园和葡澳小镇两个文化项目。建设单位为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总投69419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0.16%。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废水、废渣、施工噪声、施工粉尘等
运营期:①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和船舶含油废水;②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餐饮油烟废气及汽车尾气等;③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备用柴油发电机组、风机、水泵等)运行噪声、娱乐设施及配套商业活动等生活噪声;④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餐饮垃圾和一般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①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②大噪声设备适当隔声、控制夜间施工;③工地定时洒水降尘,散装物料采取封闭式拆卸,减小扬尘影响;④工地污水净化后循环使用,多余部分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①各种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南区水质净化厂二期处理后,最终排入马骝洲水道;船舶含油废水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具备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②备用发电机烟气经水喷淋(含表面活性剂)净化由内置烟井引至楼顶天面排放;餐饮油烟废气经烟罩收集,再经两级净化处理后,由内置烟井引至楼顶高出天面排放;③对于个别噪声特别大的设备(例如鼓风机、空气压缩机、空调机、各种泵等),则应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方法,保证项目建设后的噪声状况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相应的要求;各种娱乐、商业配套设施对外排放的噪声应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相关要求。④餐饮经营过程产生的餐饮垃圾和废油脂,属于广东省规定的严控废物(HY05),需交由具备相关处理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其它一般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评价对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了估算,分析了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本项目建成后,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防护措施,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同时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也在可接受的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选址进行建设可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相关资料查阅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可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联系方式:
① 建设单位: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电话:0765-6328333-8332;传真:0756-8937999;联系人:杨工
②环评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电话:020-87595802;联系人:温工。
报告书简本可登陆http://www.zhdhq.com/下载或发电子邮件索取。
报告书简写本下载以及资料索取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在项目附近区域,其它关心本项目的公众也可提出意见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上文所列。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3日